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9.98 | 49.9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0.78 | 10.7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9.20 | 39.2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20 | 39.2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4.62万元,增长10.19%。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接待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8万元,占21.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20万元,占78.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3年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5.08万元,增长89.12%。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开放后公务接待增加,接待次数增加。2023年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相关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133号)、《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1〕85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1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节约节能的理念,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1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节约节能的理念,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执法办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