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五)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对本院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九)协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
第二部分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507.3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507.3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6.88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一是审判大楼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本年支出下降;二是2022年度存在一次性单位职业年金清算汇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50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8.56万元,占99.6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75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50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04万元,占62.50%;项目支出2065.27万元,占37.5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88.5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488.5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3.13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一是审判大楼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本年支出下降;二是2022年度存在一次性单位职业年金清算汇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8.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6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3.13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一是审判大楼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本年支出下降;二是2022年度存在一次性单位职业年金清算汇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4236.06万元,占77.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4.17万元,占13.74%;卫生健康支出(类)139.89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58.44万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13万元,支出决算为548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院部分支出由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保障,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其中:基本支出3442.04万元,占62.71%;项目支出2046.52万元,占37.29%。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08.4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未纳入年初预算。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6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院部分支出由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保障,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56万元,支出决算为5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政策性调整及计提基数差异导致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通过该指标下达上年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6.7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政策性增资未纳入年初预算。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的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造成的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6.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通过该指标下发政策性增资资金,该部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9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预算按照实际工资计提医疗保险资金,但因医保局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存在时间差,导致实际缴纳的医保金额小于预算计提金额。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56万元,支出决算为4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预算按照实际工资计提医疗保险资金,但因医保局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存在时间差,导致实际缴纳的医保金额小于预算计提金额。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9.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造成工资和计提基数变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政策性增资。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的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08万元,比2022年减少9.87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3.3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1263.63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次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共5个,其中预算执行率为100%的项目共计3个,自评项目产出数量均能达到预期完成率,项目完成质量达标,项目完成及时,并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均能有效或超额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案件质效;满意度指标也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院整体自评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626.30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除外)。
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26.30万元,执行数为626.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70名审判辅助人员工资薪酬等,通过聘用人员经费的支出,达到维护法院辅助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协助法官及法官助理受理各类案件3428件,新收3235件,结案3175件,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效果,圆满完成了年度审判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评价指标精准性和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探讨建立统一的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及统一评价指标,提升指标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审判辅助服务 | ||||||||||
主管部门 | 04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04100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26.30 | 626.30 | 626.30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626.30 | 626.30 | 626.3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满足日常办案对审判辅助力量的需要 | 全年保障审判辅助业务正常开展, 满足日常办案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3000件 | 3428件 | 8 | 8 | |||||
结案数量 | ≥3000件 | 3175件 | 7 | 7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规范性 | 符合管理规定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保障审判工作情况 | 正常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时效指标 | 项目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资金申报及时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成本指标 | 待遇依据 |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避免重复投资 | 不重复投资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单位履职效果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为公众提供服务效果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符合生态效益 | 符合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发挥审判作用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2.08% | 5 | 5 | |||||
法院干警满意度 | ≥90% | 95%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00 | |||||||||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度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2023年度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488.5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4,254.81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18.75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754.17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139.89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358.44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5,507.31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5,507.31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5,507.31 | 总计 | 62 | 5,507.3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5,507.31 | 5,488.56 | 18.75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2,136.60 | 2,136.60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13.90 | 1,795.15 | 18.75 | ||||||||
2040550 | 事业运行 | 52.94 | 52.94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1.37 | 251.37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7.29 | 157.2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4.82 | 264.82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3.40 | 133.4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2.41 | 22.41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6.25 | 176.2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7.82 | 97.8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2.07 | 42.0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57.14 | 257.1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0.75 | 0.75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0.55 | 100.55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5,507.31 | 3,442.04 | 2,065.27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2,136.60 | 2,136.60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13.90 | 1,813.90 | |||||||
2040550 | 事业运行 | 52.94 | 52.94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1.37 | 251.37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7.29 | 157.2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4.82 | 264.82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3.40 | 133.4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2.41 | 22.41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6.25 | 176.2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7.82 | 97.8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2.07 | 42.0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57.14 | 257.1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0.75 | 0.75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0.55 | 100.55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488.5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1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2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4,236.06 | 4,236.0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4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754.17 | 754.17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8 | 139.89 | 139.89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3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358.44 | 358.44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9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1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2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488.56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3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4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本年支出合计 | 56 | 5,488.56 | 5,488.56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7 | ||||||
总计 | 29 | 5,488.56 | 总计 | 58 | 5,488.56 | 5,488.5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488.56 | 3,442.04 | 2,046.52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2,136.60 | 2,136.60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95.15 | 1,795.15 | ||||||||||||||
2040550 | 事业运行 | 52.94 | 52.94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1.37 | 251.37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7.29 | 157.2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4.82 | 264.82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3.40 | 133.4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2.41 | 22.41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6.25 | 176.2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7.82 | 97.8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2.07 | 42.0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57.14 | 257.1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0.75 | 0.75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0.55 | 100.55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35.35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26.08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95.67 | 30201 | 办公费 | 39.12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30102 | 津贴补贴 | 998.82 | 30202 | 印刷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3 | 奖金 | 228.38 | 30203 | 咨询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2.64 | 30204 | 手续费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7 | 绩效工资 | 61.61 | 30205 | 水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64.36 | 30206 | 电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33.40 | 30207 | 邮电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97.82 | 30208 | 取暖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40.38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37 | 30211 | 差旅费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57.1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14 | 医疗费 | 17.10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65 | 30214 | 租赁费 | 0.10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0.62 | 30215 | 会议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1 | 离休费 | 22.45 | 30216 | 培训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222.9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78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22.61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5 | 生活补助 | 7.16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11.74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69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60.19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0.59 | 30229 | 福利费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02.27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1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1.87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39999 | 其他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3,115.96 | 公用经费合计 | 326.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项目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余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本表无数据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说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本表无数据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说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附件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办案经费 |
2 | 办公楼运行 |
3 | 审判辅助服务 |
4 | 人民陪审员 |
5 | 审判大楼空调系统改造 |
办案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经费 | |||||||||
主管部门 | 04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04100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0 | 150.00 | 150.00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50.00 | 150.00 | 15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办案业务需要 | 全年顺利完成指标支出,保障法官办案基本需求,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保障办案业务正常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各类案件数量 | ≥3000件 | 3428件 | 5 | 5 | ||||
参与业务培训干警人数 | ≥200人 | 228人 | 5 | 5 | ||||||
审结案件数量 | ≥3000件 | 3175件 | 5 | 5 | ||||||
质量指标 | 案件办理程序规的范性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干警业务培训合格率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预算管理规范性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4 | 4 | ||||||
时效指标 | 资金申报及时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500000元 | 1500000元 | 4 | 4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避免重复投入资金购入业务装备 | 完成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保障机构稳定运转的影响程度 | 较好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对单位履职、发挥审判职能的影响程度 | 较好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较好发挥审判职能 |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足生态效益指标 | 完成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满足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保障审判事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较好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保障可持续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2.08% | 10 | 10 | 满意度达标 | |||
总分 | 100 | 100.00 |
办公楼运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公楼运行 | |||||||||
主管部门 | 04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04100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3.00 | 153.00 | 151.60 | 10 | 99.09% | 9.91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53.00 | 153.00 | 151.6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满足办公大楼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的需求 | 全年顺利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的需求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人数数量 | ≥200人次 | 203人次 | 8 | 8 | ||||
会务服务场次、人数 | ≥10场次 | 15场次 | 8 | 8 | ||||||
物业服务面积 | ≥17404平方米 | 17404平方米 | 8 | 8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时效指标 | 物业服务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92元 | 913332元 | 7 | 7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办公环境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较好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水电能耗节约率 | ≥5百分比 | 16.30百分比 | 9 | 9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持续影响程度 | 较好 | 达成预期指标 | 9 | 9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投诉率(或次数) | ≥90百分比 | 90百分比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百分比 | 92.08百分比 | 5 | 5 | ||||||
总分 | 100 | 99.91 |
审判辅助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审判辅助服务 | |||||||||
主管部门 | 04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04100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26.30 | 626.30 | 626.30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626.30 | 626.30 | 626.3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满足日常办案对审判辅助力量的需要 | 全年保障审判辅助业务正常开展, 满足日常办案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3000件 | 3428件 | 8 | 8 | ||||
结案数量 | ≥3000件 | 3175件 | 7 | 7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规范性 | 符合管理规定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保障审判工作情况 | 正常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时效指标 | 项目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资金申报及时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成本指标 | 待遇依据 |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避免重复投资 | 不重复投资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单位履职效果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为公众提供服务效果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符合生态效益 | 符合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发挥审判作用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2.08% | 5 | 5 | ||||
法院干警满意度 | ≥90% | 95%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00 |
人民陪审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人民陪审员 | |||||||||
主管部门 | 04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04100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1.33 | 51.33 | 51.33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51.33 | 51.33 | 51.33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满足办案及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和管理的需求 | 全年顺利完成培训及管理任务,保障所需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交通费、就餐费、住宿费等,确保法院工作稳定运转。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各类案件数量 | ≥3000件 | 3428件 | 9 | 9 | ||||
参与业务培训干警人数 | ≥100人 | 228人 | 8 | 8 | ||||||
审结案件数量 | ≥3000件 | 3175件 | 9 | 9 |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550000元 | 550000元 | 8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避免重复投入资金购入业务装备 | 完成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保障机构稳定运转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对单位履职、发挥审判职能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足生态效益要求 | 完成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保障审判事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6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2.08% | 5 | 5 |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95%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00 |
审判大楼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审判大楼空调系统改造 | |||||||||
主管部门 | 04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041001-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3.00 | 283.00 | 248.06 | 10 | 87.65% | 8.77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283.00 | 283.00 | 248.06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满足审判大楼对中央空调的需求 | 满足审判大楼对中央空调的需求。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修理养护的设施数量 | ≥1个 | 1个 | 8 | 8 | ||||
质量指标 |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 | ≥90百分比 | 100百分比 | 7 | 7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百分比 | 100百分比 | 7 | 7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8000000元 | 7497600元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减少财政投资成本的改善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对降低故障发生率、大修几率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采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理念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保障机构持续稳定运转、持续发挥职能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对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较高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百分比 | 92.08百分比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百分比 | 95百分比 | 5 | 5 | ||||||
总分 | 100 | 98.77 |
附件3.2023年度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员法院2023年度
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我院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高院[2018]142号)、《关于下达全省法院书记员核定数量和2019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的通知》(皖高法[2019]8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时考虑到人少案多、司法需求的不断提升,为缓解审判工作压力,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书记员为聘用制,其主要职责为保障审判工作,做好审判辅助工作。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主要保障我院审判辅助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2023年度,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我院审判辅助人员共70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5人,司法雇员(即聘用制书记员)45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3年度,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预算资金626.3万元,实际安排到位资金626.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26.3万元,当年项目资金未无结余,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运用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资金保障我院审判辅助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全年审判辅助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满足日常办案对审判辅助力量的需要。
2、阶段性目标。
以项目资金保障70名审判辅助人员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等,通过该项目经费支出,确保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稳定持久,协助法官及法官助理受理案件3428件、办结案件3175件,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效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了解我院政府购买审批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今后该项目立项、资金安排提供决策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我院政府购买审判服务切实发挥作用。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3年绩效评价范围和对象为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我院70名政府购买审判服务人员辅助案件审判情况,具体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5人,司法雇员(即聘用制书记员)45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有关要求,建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评价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我院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市财政《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效〔2024〕95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确定绩效评价指标,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一是财务支出数据收集。收集研读相关文件、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等。二是回访部分庭室。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获取有关指标数据完成情况,获取该项目对审判工作的辅助效果及人员工资保障落实等情况。三是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整理分析获取的基础数据等资料,依据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指标打分,根据结果提出建议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3年度,我院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自评结果为优,预算执行率为100%,产能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均完成计划目标,有力保障与案件相关等事务性工作,确保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院2023年度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符合法院业务发展规划和法院审判职责所需;按照市财政预算批复文件,本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立项程序规范有效。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院2023年政府购买审判服务项目经费626.3万元,已经全部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626.3万元,无结转,执行率100%。资金使用严格符合财务管理制度需求,审批手续完善,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度,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8件,新收3235件,结案3175件,全年结算率为92.62%。全年平均结案时间为49.27天。审判辅助人员尽职尽责,有效辅助法官及法官助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审判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度,我院审判辅助人员积极配合法官及法官助理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调处民事纠纷,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执行攻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3年度,我院在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随着法院案件数量增多、案件结构发生转变,新型案件、涉及面广的敏感复杂案件不断增多,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司法能力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部分办案人员知识老化,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绩效自评指标还需进一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量化。
七、有关建议
建议由省级部门组织市县级单位探讨建立统一的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指标,提升指标规范性和科学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