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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共建职工权益保护"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4-08-01 16:18:47 打印 字号: | |

7月31日,烈山区人民法院与烈山区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区总工会主席朱成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出席会议。区总工会、区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淮北中院、淮北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精神,区总工会介绍了工会法治化建设和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区法院劳动法庭庭长介绍了近年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与工会协调联动等情况。与会双方围绕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商定等问题深入交流,并签订了《淮北市烈山区总工会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区法院指出,法院、工会开展工作会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区法院与区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预防化解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是两家共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具体要求。烈山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构建以体现群众满意为导向的专业化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切实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区总工会指出,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起点,深入推进工会与法院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务实合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工会、法院协作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对全区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务实合作,形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法院+工会”工作机制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烈山区法院将建立完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联席会议成果落实,共建职工权益保护“连心桥”,为烈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烈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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