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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烈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送法进校园 以青春之我 扬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3-12-05 17:31:10 打印 字号: | |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广泛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烈山区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屈曙光受邀走进淮北师范大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将宪法知识送进校园,与学校师生们共赴一场“法治之约”。



屈曙光法官以“新时代的宪法保障”为主题,从理论基础、法律运用、实际案例展开,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每个人一生的密切联系,引导大学生在学习实践中自觉树立宪法意识,在学习实践中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在学习实践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在学习实践中自觉培育宪法信仰。并结合校园贷、预防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内容,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指出学习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学生热爱伟大祖国,维护法律权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新青年。



青年强,则国家强。高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高校法治教育是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加强院校共建交流,烈山区法院与淮北师范大学结为友好共建单位。烈山区法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等方式,坚持理论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弘扬法治理念与深化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法治信仰、树牢法治观念,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



来源:烈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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