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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淮北日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干警考核管理新途径找准绩效“度量衡” 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发布时间:2023-11-11 10:01: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创新实行工单化考核,构建月统计、季评比、年考核一体推进的考核机制,以考核管理推动干警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为推动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科学设置“共性+个性+弹性”指标体系,有效解决考核量化难、打分难等问题。把准共性指标,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考虑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量化个性指标,在推行“70%履职得分+30%评价得分”的基础上,针对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工作差异,设置不同履职得分评价指标。创新弹性指标,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具体要求,在部门条线工作、党建工作、表彰奖励、信息调研、廉洁自律、信访等维度,及时设置和调整考核加减分项,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效、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增强干警自我加压、争先进位、团结协作意识。
不断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警履职尽责情况全过程管理,有效增强考核工作精准性、科学性、全面性。以岗位职责和承担工作为基本依据,实行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等7类主体分类考核,进一步突出考核差异性,做到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为7类主体量身定制《每月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通过干警自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等方式,结合《平时考核登记表》《日常表现打分表》《法官履职得分表》,真实掌握干警平时表现,做到考有指向、评有依据。打破“一考定全年”的固有模式,创新建立“一月一统计、一季一评比、一年一考核”考核机制,加强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切实把考核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推进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搭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结果运用和工作倒逼机制,激发干警内生动力、争优活力。畅通“有为者有位”渠道,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提拔使用、职务调整、法官遴选直接挂钩,42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在各类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干警得到晋升、提拔或进一步任用。搭牢“实干者实惠”奖台,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绩效奖金,设置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为法院作出突出贡献的干警,并对考核发现的先进典型、优秀干部及时表彰奖励。敲响“无为者失位”警钟,坚持用数据说话,以实绩论英雄,对考核等次靠后、作风问题突出的干警进行约谈、通报、组织处理,切实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淮北日报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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