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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两级法院与淮北市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0-16 11:10:28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10月12日,淮北市两级法院与淮北市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孙秋玲,淮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辉及相关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红平介绍市房地产协会工作情况;淮北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袁涛介绍行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淮北中院审委会专委王天江通报淮北中院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与会企业家代表纷纷就优化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发展发表了意见建议。
淮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辉指出,一是要立足司法职能,慎终如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因此,人人都应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应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要以司法审判的现代化推动民营经济现代化,以民营经济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二是要树立问题导向,切实提升企业的司法获得感。从审判角度做到公正和效率,减轻诉累,从执行的角度要平衡力度与温度。要使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时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作为被执行人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延伸审判职能,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提高企业法治程度和合规管理水平。法院要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司法水平,涉诉企业也应当换位思考,提升自身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水平。要畅通“三个渠道”,即诉求表达的渠道要畅通,利益冲突的化解渠道要畅通,权利救济的监督渠道要畅通。让企业有场合表达诉求,有机制监督诉求,有地方解决诉求。三是要坚持守正创新,凝聚合力打造亮点品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我们要以此为指引,将行业协会的专业性和法律的专业性相结合,达到1+1>2的效果。
李光辉表示,要同向发力,使法律和行业规则在调解案件时共同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凝聚合力,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行业协会、退休法官、调解员的作用发挥最大化。要无缝衔接,不断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已调解好的案件要按照诉前调确等法律路径,赋予调解书具有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同等效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孙秋玲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并表示工商联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搭平台、建机制,希望能与法院协同共促,共同助推淮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淮北中院立案庭、宣传处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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