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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3-05-04 16:23:22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诈骗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校园诈骗案件的发生。4月27日上午,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团支部开展巡回审判,走进淮北理工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现场2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活动同时邀请了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基本案情:2023年2月,被告人张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邮寄给对方使用,资金流入合计3073043元,涉案22起诈骗案件。张某供述,对方承诺给30000元好处,但最终也没有给。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在明知让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经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犯罪分子购买后用于实施诈骗,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说,只要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就有可能触犯“帮信罪”。

法官提醒:张某因谋求利益触犯法律,使得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得以实施,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导致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回。最终不但没有获利,反而因此获罪,成了一名罪犯。广大群众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等,如遇身份证、手机遗失,应第一时间挂失并补办,如发现卡片有异常信息提示,也应立即到相关机构查询卡片状态,以免个人信息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

近年来,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杜集区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利民的新窗口,坚持惩治违法犯罪和警示教育两手抓,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用一件件群众身边的案例,传播法律精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杜集区法院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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