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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探索执行减负“源动力”——濉溪县人民法院随案发放《自动履行催告书》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3-03-20 15:24:59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想履行判决,但是联系不上原告怎么办?


        法官,我跟原告有矛盾,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转账来履行判决?

        这些问题在濉溪县人民法院的《自动履行告知书》里都能找到答案,请注意查看哦。



        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减少群众执行诉累,减少执行立案“进口”、增加纠纷源头化解“出口”,让裁判履于未执,切实促进审执一体化建设,濉溪县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执前督促履行制度。审判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向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从而推动执源治理工作开展,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随案发放的《自动履行告知书》明确载明义务人履行判决的途径以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的风险和后果,一方面,向有履行意愿的义务人告知履行的途径,为其履行行为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也对义务人进行适时提醒、法律释明、说明教育及后果警示,促使其充分认识到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应承担的后果,从而解决群众打官司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便于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随案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是濉溪县法院进行执源治理的举措之一。通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积极推进审判执行的有效衔接。目前,该项举措初见成效,真正实现正义提速、为民解忧。

        下一步,濉溪县法院将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履行定分止争职能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濉溪县法院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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