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 消费者权益日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全力营造更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3月14、15日,相山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3月15日,相山区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在相王广场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彩页等形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围观和咨询。干警们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案例,倡导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维权。
3月14至15日,渠沟法庭干警走入张集村市集和钟楼村沿街商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以案释法,提醒群众警惕消费陷阱,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
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礼品6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相山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普法宣传工作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促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相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