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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二十大】烈山区法院机关党委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2-11-13 15:56:01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晚,烈山区法院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会,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主任(书记)杨红梅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优秀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国法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的通知要求、上级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文件,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之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分别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交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领会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机关党委及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全面学习把握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要丰富学习形式。全体党员干警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通过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进行个人自学、摘抄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三要注重成果转化。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找准法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烈山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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