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淮北某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房租费用向相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违约金。承办法官在拿到案件材料后,发现租赁场地面积较大,被告公司前期投入较多。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及时与被告公司进行了沟通,了解了被告公司当前存在的困难,被告公司亦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租金。承办法官在得知被告公司调解意愿后,积极与原告公司进行沟通,组织双方在案件开庭前进行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和解。被告公司业已支付了相应租金,案涉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实现了双方共赢。
近年来,凤凰山人民法庭通过缩短审理期限、加强调解工作和力度等举措,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努力为涉企纠纷寻求最优化解方案。
下一步,凤凰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山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