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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烈山区法院获评2022年淮北市园林式单位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6: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烈山区法院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


烈山区法院位于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262号,绿地率高达单位总占地面积的41%。院区栽植各类常绿和落叶乔灌木、各种花灌木和地被、草花草皮,品种丰富、种类繁多、搭配合理。既保证了院区内较高的绿化率,也保证了各类绿化植物的生长空间。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科学谋划、精准设计,不断提升单位绿化水平,逐渐形成了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园林式环境。不断加大对院内绿化建设的投入,做到四季有景、四季有花、各具特色。在绿化建设中,以绿色环保、休闲观赏为主题,并根据实际情况突出人性化,将休闲和绿色融为一体。



在今后的工作中,烈山区法院将以荣获“市园林式单位”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在为全院干警创造文明和谐办公环境的同时,稳步推进法院事业全面健康的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法院工作发展双赢的局面。(烈山区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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