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新闻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栏】做生意帮忙引纠纷 动之情理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4: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烈山区法院坚持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化解了一起借款纠纷,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携。



原被告系侄女婿关系,2013年被告代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先后向原告陈某借款10万元,原告陈某以现金的方式将10万元交付给被告。在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还款,被告曾于2020年5月3日写过一份借条,借条约定被告于2021年5月3日前归还。后因借款到期,被告并未按时还款,于2022年2月2日续签借条,借条约定于2022年5月30日前还款。由于陈某看在亲戚帮忙的情分上,出借资金后自己生活一直过的也不如意,想让被告代某尽快还款,在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还款,且推脱说自己生意赔本了,原告后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上了被告代某,代某情绪非常激动,代某说他因为生意失败,这些年过的特别惨,现在现金一分钱都拿不出来,希望原告再缓缓,给他一点时间,原告陈某表示,借款时间太长了,不是没有给被告机会,但是被告一直无限推脱,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已经不止一次给他缓缓的机会了,但是被告一直一分钱都没有偿还,不想再给被告机会了,后被告表示他可以先借钱还给原告,但是无法一次性还清,要求与原告协商调解,后原告也同意被告意见,但是因为欠款时间过长,金额较大,对于分期还款的金额一致没有谈拢,经过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就本案还款期限、法律风险、权利义务等多方面进行协调,最终原告也理解被告的难处,最终化解了这场纠纷。





烈山法院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从源头做起,从细节着手,从法律、社会、亲情多方面多角度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开庭前,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了当事人矛盾激化、亲情破裂,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烈山区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