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省“2019年度化解赴省进京重复访先进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刘淼获全省“2019年度化解赴省进京重复访先进个人”称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
近年来,淮北中院在省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连续多年获评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年度“优秀单位”,近两年的积案化解率均达到100%,为我院审判综合质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抓好重点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坚持“诉访分离”工作原则,甄别属于申请再审、申诉的诉类事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严格执行法院院领导信访轮值和带案下访制度,到一线了解信访诉求,做好法律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工作。做好日常风险排查工作,尤其是在重大活动敏感期间,对反复赴省进京上访、长期重信重访的涉诉信访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制定信访维稳预案。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愿意息诉罢访的信访人,按照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规定予以救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积极申报信访终结,对符合“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教育疏导工作到位,执法瑕疵纠正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的信访事项,依法进行终结,确保涉诉信访事项有序退出。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制度,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慎重对待初信初访,制定《判后答疑工作细则》,要求首次接访必须由原承办法官进行判后答疑,有效稳定信访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降低重复访。推行中基层法院联合接访制度,集中“坐堂会诊”,让群众少跑路,面对面解决群众的诉求,强化跟踪督办,提高领导接访的实效。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两代表一委员”、律师、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人员、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通过联合接访,举行听证、案件评查等方式,参与到社会矛盾化解中来。
三是强化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夯实化解工作基础。根据《信访条例》工作责任制要求,在全院范围强化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体系责任意识,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加强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全面、准确、及时录入信访信息,并定期分析信访数据,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涉诉信访工作运行态势、规律和特点。推进智慧服务,积极宣传网上信访优势,引导信访人通过网上申诉平台反映问题。
淮北中院将以此次获评先进法院为动力,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打好接下来的信访三年攻坚战,践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初心使命,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淮北中院立案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