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质量和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本院决定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并公开选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符合条件,愿意从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机构,应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条件。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在淮北本地具备与所承担的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工作人员、完成辅助工作所必须的设备设施;
3、能够向委托法院派驻至少1名工作人员从事辅助工作;
4、能够按照要求收集信息、制作照片、视频和文字说明等资料并及时反馈执行法院;
5、能够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作解答;
6、建有服务监管系统,能够准确登记留存看样时间、地点、看样人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信息和存档备查;
7、具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三、审核。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针对申报机构的执业能力、工作经验和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查,决定入库的辅助机构,并统一向社会公示。
四、其它事宜。申报机构需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送交至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逾期概不接收。
联系人:吴灿
电 话:0561-3079521
二0二0年五月十一日
附:
《拍卖辅助机构报名申请表》
机构名称 (公章) | ||||
住所地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码 | |||
工作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邮 箱 | 传 真 | |||
注 册 时 间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申报项目 | ||||
机构资质 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 | ||||
机构人员总数 | 执业资格人数 | |||
机构业务业绩能力综述 | ||||
上年度纳税情况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