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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栏】烈山法院三项“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25 15:38:18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上午,烈山区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针对新形势下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丁言生副院长通报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相关问题整改清单情况,传达了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相关会议精神,指出了我院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其后,参会人员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最后,蒋院长作总结发言,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下一步部署。

蒋院长指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还不够深入和全面,需进一步予以推进和完善。一要提高意识。全院干警要树立“一盘棋”意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一个部门的战斗,而是全院所有部门都应担起的责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都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完善会议制度,抓紧时间落实相关工作,做到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全程留痕。二要查缺补漏。各部门要对照会议通报的问题对各自工作进行梳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积极进行查缺补漏。扩大线索摸排范围,要对年来审结的案件和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进行涉黑恶犯罪线索的逐一摸排,尤其要排查有无漏罪、是否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规范填写总结报送。加强对刑事九类案件和民间借贷等民事、执行案件的剖析力度,分析我区黑恶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对所发现的监管和行政执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三要完善举措。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狠抓落实,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调查,研究犯罪特点,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理论支持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完善细化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群众,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加强督导工作,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推动该项工作不断深入。(文/吕侠)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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