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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院创新举措建立“首席书记员”制度
作者:陈莹  发布时间:2017-06-19 10:38:1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促进书记员队伍建设,濉溪县人民法院创新书记员管理举措,建立“首席书记员”制度,首批任命15名“首席书记员”。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共完成7000余件卷宗的归档工作,统筹合作大大提高了归档效率;庭审直播701件,其中2016年427件,2017年1-4月274件。

一是实行“1+4”工作机制。“首席书记员”具备思想觉悟高、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统筹协调能力强四项特质,并经审判团队推进和党组批准任命两个环节。“首席书记员”实行“1+4”工作机制,1是对审判团队书记员审判辅助工作负全责,4是履行本职工作、指导其他书记员开展工作、对其他书记员进行工作培训和帮带、协调对其他部门书记员工作,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突出专业化分工优势。“首席书记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着统筹协调审判团队内庭审记录、卷宗归档、庭审直播上传统计、上诉案件和未生效案件的统计等工作,分担了团队负责人事务性工作的压力,让其有更多精力多办案件、办好案件,减少了审管办各类数据统计的繁杂程序,节约了审判资源。

三是提升书记员综合能力。通过建立微信群、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为“首席书记员”相互学习交流提供平台。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及全院书记员工作先进经验、知识技能的交流100余人次,促进了书记员综合能力的提升,带动了书记员队伍服务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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