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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召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
作者:屈曙光  发布时间:2017-05-10 15:33:00 打印 字号: | |

    5月5日上午,烈山法院召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历、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区广播站站长邓亚萍、区文旅体局新闻中心主任孙雷受邀出席,安徽法制报、淮北日报、淮北市广播电视台、淮北广播电视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卫国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丁言生、研究室主任郭西凯、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陈静参加发布会。

    陈静庭长首先通报了近期三起典型涉爆炸物类采矿案件宣判情况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郭西凯主任通报了《烈山区法院关于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行为的意见》。最后,丁言生副院长对该院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了通报:一年来,烈山法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多措并举,依法严惩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非法采矿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犯罪行为,共审理涉爆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9起,涉被告人34人,为美丽烈山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以新思想适应新常态、以严要求铸造高成效、以铁手腕破解新难题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依法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有效遏制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彻底根除矿山、石场安全生产隐患,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事实认定证据裁判原则,主动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着对宪法和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执行证据裁判原则,根据证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依法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二是加强领导,强化举措。坚决贯彻市委、区委关于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采石行为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由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任烈山区打击非法开采、加工、堆放石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汇报该类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出台《意见》,分别从严惩非法采矿犯罪行为、严惩涉爆炸物非法采矿行为、严厉打击掩饰、隐瞒非法采矿犯罪所得收益行为等八方面强化司法保障举措。三是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犯罪案件,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严重、拒不悔改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分子,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四是强化宣传,彰显震慑。定期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着重宣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危害性及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从思想源头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营造矿产资源合法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公开审理该类案件,集中进行宣判,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情实景,让群众切身体会到非法采矿的犯罪后果,提高刑法的震慑、警示作用,逐步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五是协同配合,联合打击。强化与公安、检察、国土等机关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定期与侦查机关以开展座谈会的形式交流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类型案件的审理难点,使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更加全面、具体、充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对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非法采矿类公诉案件,建议暂缓提起公诉,待证据补充侦查能够达到定罪量刑标准时再提起公诉。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对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司法建议。

    会后,多家媒体就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工作情况对郭西凯主任进行了采访。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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