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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院在全省首推
“政府办送达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工作制度
作者:谭晓虎  发布时间:2016-11-15 10:22:43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落实市委书记黄晓武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创新,近日,濉溪县法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与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在全省法院首家建立县政府办(法制办、外事侨务办)统一接收、代为送达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制度。该制度施行近一个月,已避免了2件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不积极举证可能导致败诉情况的发生。

政府办统一接受、送达行政诉讼法律文书有四点好处:一是有利于文书高效送达。发挥政府办的工作职能优势以及其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送达的效率和效果,帮助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送达难问题。二是有利于提出应诉建议。政府办可以直接对被诉行政机关在撰写答辩状、举证,配合法院进行行政赔偿调解等方面予以指导并提出相应建议,从而减少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避免因应诉答辩不及时、不按期举证所致败诉的法律后果。三是有利于发现执法管理中的问题。直观判断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摸清行政程序是否规范以及行政争议的争点所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改进行政执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四是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督促行政机关配合法院因案施调,促成行政诉讼当事人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从而高效解决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息讼罢访。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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