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下辖法院
烈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6-11-04 10:16:18 打印 字号: | |

烈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1年8月15日,座落在淮北市南郊、美丽的国家级湿地公园—南湖公园西侧,辖区面积388平方公里,人口37万。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39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13名,占全院干警的33%。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研究室、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法警大队等十二个内设机构,下辖烈山人民法庭、临海童人民法庭、古饶人民法庭。

近年来,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明确提出“树形象、强素质、抓审判、促发展”四大战略,狠抓政治建院、改革兴院、制度治院、科技强院和文化育院,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打造司法作风优、司法能力优、办案质效优和服务水平优的“四优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07年,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选派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并被团省委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2009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2010年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2006年以来先后荣获全省法院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被省高院评为文明接访单位和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至2010年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青年文明号单位、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全市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法院”、省纪委命名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省委组织部和省高院联合授予全省先进法院称号。

“十二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烈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树形象、强素质、抓审判、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迎难而上的精神、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力争“五个第一”(班子队伍建设第一、学习型法院第一、审判执行工作第一、两庭建设第一、文明创建第一),无愧于“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称号。

责任编辑:淮北中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